廬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通知
文章出處:本站 人氣:15755 發表時間:2009-07-15 15:03:15
國辦發〔2005〕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 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自《國務院批轉建材局等部門關于加快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意見的通知》(國發〔1992〕66號)下發以來,在各地區和有關部門的共同推進下,我國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工作取得了積進展,新型墻體材料應用范圍進步擴大,技術水平明顯提高,節能建筑竣工面積不斷增加。但是,全國以粘土磚和非節能建筑為主的格局未得到根本改變,毀田燒磚、破壞耕地的現象
屢禁不止,特別是近年來城鄉建設的快速發展,對建材產品的需求量急劇增加,些地區實心粘土磚生產呈增長態勢。為鞏固取得的成果,進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有效保護耕地和節約能源,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工作緊迫性
()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是保護耕地和節約能源的迫切需要。我國耕地面積僅占國土面積10%強,不到平均水平的半。我國房屋建筑材料中70%是墻體材料,其中粘土磚占據主導地位,生產粘土磚每年耗用粘土資源達10多億立方米,約相當于毀田50萬畝,同時,我國每年生產粘土磚消耗7000多萬噸標準煤。如果實心粘土磚產量繼續增長,不僅增加墻體材料的生產能耗,而且導致新建建筑的采曖和空調能耗大幅度增加,將嚴重加劇能源供需矛盾。
(二)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保護環境的重要措施。采用質新型墻體材料建造房屋,建筑功能將得到有效改善,舒適度顯著上升,可以提高建筑的質量和居住條件,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另方面,我國每年產生各類工業固體廢物1億多噸,累計堆存量已達幾十億噸,不僅占用了大量土地,其中所含的有害物質嚴重污染著周圍的土壤、水體和大氣環境。加快發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冶金和化工廢渣等固體廢物為原料的新型墻體材料,是提高資源利用率、改善環境、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
二、明確工作要求,落實任務目標
(三)逐步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已限期禁止生產、使用實心粘土磚(包括瓦,下同)的170個城市,要向逐步淘汰粘土制品推進,并向郊區城鎮延伸。其他城市要按照的統部署,分期分批禁止或限制生產、使用實心粘土磚,并逐步向小城鎮和農村延伸。其中,經濟發達地區城市和人均耕地面積低于0.8畝的城市,要逐步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粘土資源較為豐富的西部地區,要推廣發展粘土空心制品,限制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在新型墻體材料基本能夠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的地區,要禁止生產粘土磚。力爭到2006年底,使全國實心粘土磚年產量減少800億塊。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全國實心粘土磚年產量控制在4000億塊以下。
(四)積推廣新型墻體材料。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積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凡財政撥款或補貼的行政機關辦公用房、公共建筑、經濟適用房、示范建筑小區和投資的生產性項目等,都要執行節能設計標準,選用和采購新型墻體材料。新建建筑要向強制執行已頒布的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推進,逐步提高新型墻體材料的生產和應用比例,增加節能建筑面積。力爭到2006年,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有條件的城市率先執行節能率65%的地方標準,到2010年,新型墻體材料產量占墻體材料總量的比重達到55%以上,建筑應用比例達到65%以上,嚴寒、寒冷地區應執行節能率65%的標準。
三、制定法規標準,強化監督管理
(五)制定和完善有關法規。要加快研究制定建筑節能管理及推進墻體材料革新的有關法規,依法加強對新型墻體材料生產、流通和應用的監督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 府要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并完善相關法規的實施細則,依法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建筑節能。
(六)加強標準體系建設與監管。要制定和完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工程應用和節能建筑的技術標準,進步提高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標準水平;加快研究新型復合墻體材料應用標準,完善節能建筑設計、施工、驗收的標準化體系。要將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執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要求納入立項、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以及竣工驗收備案等各個環節,有利于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強化新型墻體材料標準實施和應用技術培訓,確保產品及工程質量。對涉及人身健康的墻體材料,要逐步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范疇,不經認證不得銷售使用。
(七)繼續加強對粘土磚生產用地的監督管理。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嚴格控制粘土磚生產企業取土范圍和規模,嚴禁占用耕地建窯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要禁止向新建、改建、擴建實心粘土磚生產項目供地,限制向空心粘土制品生產項目供地。對違反規定的,不予辦理用地和采礦手續,停止發放土地使用證,并依法予以查處。
(八)嚴格對墻體材料生產企業的監管。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地區的企業,仍然繼續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的,以及無照生產經營、銷售使用明令淘汰產品的行為,要堅決依法嚴肅處理。要加強對墻體材料生產企業的環境監督執法,依法處罰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據有關標準或行業標準,嚴格監督墻體材料生產企業的銷售行為,禁止質量未達標的墻體材料產品出廠銷售。
四、完善政策機制,加快技術進步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投資、稅收、價格等經濟政策的引導和調控作用,有利于工業廢物的循環利用,推動新型墻體材料和節能建筑的發展。在安排使用預算內基建投資(含國債項目資金)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時,要加大對開發技術含量高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的支持力度。要積落實鼓勵新墻體材料發展和抑制實心粘土磚生產的稅收政策,研究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在2005年年底到期后的有關后續政策措施。研究推廣節能建筑的扶持政策,鼓勵建設單位采購質的新型墻體材料,引導房地產開發商自覺建造節能建筑。
(十)發揮市場導向作用,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應用為代表,逐步增強市場機制對墻體材料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有利于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質價。充分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信息發布制度。
(十)大力推進技術進步。有關部門要根據社會發展和技術進步要求,適時發布和調整鼓勵、限制、淘汰的墻體材料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及產品目錄。地方各級人民政 府和有關部門要支持新型墻體材料及節能建筑技術的開發和應用示范,組織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研究、開發科技含量高、利廢效果好、節能效果顯著、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質新型墻體材料生產技術與裝備,提高墻體材料革新和節能建筑的技術水平。積推動綠色建筑、低能耗或超低能耗建筑的研究、開發和試點,建設質新型墻體材料示范生產線和節能建筑樣板,推廣新型建筑結構體系,拓寬新型墻體材料的應用范圍。
五、加強組織導,做好宣傳工作
(十二)加強組織導。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工作的組織導,健全機構,落實責任,加強對粘土征稅的監管,大力推動墻休材料革新和節能建筑推廣工作。發展改革、科技、財政、國土資源、建設、農業、稅務、工商、質檢、環保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并由發展改革委牽頭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指導和推進墻體材料革新與節能建筑推廣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 府要將墻體材料革新與推廣節能建筑工作列入政 府工作的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并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發展目標、推廣重點與政策措施,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十三)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 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的導向與監督作用,通過廣播、電視、展覽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宣傳。大力宣傳我國能源、土地資源現狀與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和推廣節能建筑的重大意義,以及在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與個人;對拒不執行有關政策和法規,造成浪費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現象,要予以曝光,努力營造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社會氛圍。
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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